独孤民歆

天天沉迷男色无心学习的咸鱼(:3_ヽ)_

好久不见

To the one I loving
Hey,亲爱的,你最近过得怎么样?国内的天气还好吗?你知道的,伦敦总是下雨,大概是工业革命时碳排放量超标的后遗症——即便现在空气中的硫化物含量没有那么高了,不过在我看来也只是下的雨酸性没那么高而已。
我最讨厌下雨了,不管是瓢泼的大雨还是绵绵的细雨,我想我大概更加适合地中海气候,降雨没那么多。
听说国内的雾霾天气比起上个月又好了一点,不过毕竟也快夏天了,我记得以前这个时候我们在广州早就穿起了短袖。
这段时间总会记起我们小时候的事,说真的,我到现在都不知道我们到底是怎么认识的,似乎从记事起我们就这么好了一样。
其实我一直觉得虽然同为homo,les比gay幸运很多。我们可以打着闺蜜的幌子手牵手逛街,可以光明正大的互相告白,可以嘴对嘴分食一根百奇而不招来异样的目光,甚至可以互相亲吻,只当做尺度比较大的玩笑。
但是也因为这样我们在认清自己真正情感的时候花了更多的时间。
每个人的青春期大概都会对爱情这种未曾体验过的事情抱有好奇心,所以大多数的人这个时候都会渴望一场恋爱,最好是青春文学里写的那种轰轰烈烈非你不可的恋爱。
我想青春之所以被称为青春,是因为它就是人生中的春天吧。
然而在身边的女生春心萌动之时,我心中的那些青春期的臆想的对象却不是什么帅气的男主角之类,而是你。
一开始我并不在意,毕竟你对于我是那么特殊的存在。
我小时候——或者说高中前的那十几年,没有人说过我脾气好,我暴躁,没耐心,经常发脾气,除了对你。
记得你曾经在别人说我脾气不好的时候反驳:“怎么会,她脾气最好了。”鼓起腮帮子,替我打抱不平。
我只是笑着戳了戳你鼓起的腮帮子,不说话。
我想你大概永远不会知道,我生气的样子吧。
因此,或许是潜意识中的逃避,我将我的臆想归结于多年来与你的友情。尽管这看起来多么的牵强和荒唐。
况且,作为一个外貌协会钻石级会员,那些满脸青春痘的男生又如何入得了我的眼?
记得你曾一头及腰长发,才多大的小姑娘,就会自己琢磨不同的发型,问我:“这样好看吗?这样呢?”
我现在却记不起当时我有没有说过,我觉得怎么样都好看。
真正看清楚对你的感情又是什么时候呢?
大概是你一脸不在乎地跟我提起有人跟你告白了的时候吧。
其实会发生这种事我也不意外,只是心里的不快提醒着我,我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。我终于逼着自己看清了事实。
于是我在那年的七夕跟你告白了,很认真的告白。
你一开始以为我只是说笑,看我一脸严肃于是笑容僵在嘴角。那天我具体说了什么,我都不愿想起,我只记得,我说完后轻轻吻上了你的嘴角。
而你没有躲。
后来我们就这么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。日子似乎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变化,就像我前面说的那样,毕竟同为女生,这种行为太具有迷惑性了不是吗?
我们还是像之前那样,十指相扣逛街,或是在校园里散步,偶尔趁四下无人交换一个吻,甚至同床共枕相拥而眠。
许是日子太平淡你有些厌倦,许是高三压力太大,不管是什么原因,总之你提出了分手。
我说好。我说我会等你。
我会等你,不管等到的是你,还是你的喜帖。
而我却不知道再以什么身份面对你。是EX吗?还是多年的朋友?所以我逃了,我以我所能做到的最迅速的动作逃到了伦敦,从此与你相隔大半个欧洲和西亚。
我也曾想过,若是当初我们没有开始,是不是还能继续我们的友情?但我并不后悔,毕竟那是我记忆中最最珍贵和灿烂的一段日子,只因和你在一起。
我想我爱你或许已成为了习惯,我每天睡前给你写一封信,第二天早晨寄出去。今年已经是我到伦敦的第三个年头,一千多个日日夜夜,一千多封信。你却没有回信。
也曾旁侧敲击打听过你的消息。听说你过得不错,听说你考上了心仪的大学,听说你年年奖学金,听说你被保研,听说……
我告诉自己不要急,再等等,毕竟我说过会等你的。但是每一次的“听说”都在诱惑着我回国,去找你。于是我给自己定了一个时限,我对自己说,三年,三年后,我就回去。
其实我订了明天的机票呢,回国的。这最后一封信,虽然我带回去会比邮政更快,不过我还是打算寄出去。
祝,好。
The one loving you

早上,我和房东太太告别后拖着行李箱出门,打开公寓的大门,我却愣住了。
伦敦的天空依旧灰蒙蒙的,太阳却渐渐出来了。而那个我魂牵梦萦的人现在就俏生生地站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,带点讨好意味地冲我笑着,张开双臂。
我张了张嘴,有好多话在我唇边打转,最终只叹息一般:“好久不见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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